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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城镇东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及附属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5     浏览次数:     来源:

 

涟城镇东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及附属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826100N18080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城镇东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及附属用房工程项目已由涟水县涟城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涟水县涟城镇东门社区居委会,建设资金来自村集自筹,项目出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涟水县涟城镇东门社区。
2.2工程规模:便民服务中心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54.37平方米,混合结构一层,围墙、伸缩门、文化长廊等。招标控制价为1195354.56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涟城镇东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及附属用房工程。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指的是: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18 年1 月1 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说明:1、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招标工程中不得兼任其他岗位;以其他身份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样视为有在建工程。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3.2、3.3、3.5、3.8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获取诚信库中的信息资料为准(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查看诚信库的链接);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6、3.7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直接编制到投标文件中;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3、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3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 时至17:00时携带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除外)、营业执照,到涟水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手续。以上资料及证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均需机打,手写无效)。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其他人前来报名,已成功获取报名资格后,招标人或其代理交易机构不再接受该单位办理重复报名及投标事项。
4.2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
   标书费交纳信息:
   银 行 帐 户:涟水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青路支行  
       号:3208260311010000032609
报名人没有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交易机构有权拒绝其进场和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 月25 日09 时00 分。
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均未参加开标会议;
(3) 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的。
6. 公告发布
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体:涟水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lsx.jsnc.gov.cn/)、村务公开栏。
7.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满足发包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注意事项
8.1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8.2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8.3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水县涟城镇东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涟水县涟城镇东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吴俊            电 话:13912067700                
交易代理机构:涟水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涟水县涟城镇泰山路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5室
联 系 电 话: 0517-82397218     
 
 
 
                                 涟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