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利用第三方机构实现财政资金纵向一体化管理
预算部门或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是推动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近年来,财政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明确范围、规范管理、有效引导、强化监督等,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业务,促进第三方机构执业水平提升,更好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政策效能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开发并拟于近期上线试运行“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依托第三方机构自主填报的数据,对机构信息、业务数据、专家信息等内容进行汇总,推动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和服务的信息化管理,为绩效评价委托人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提供信息服务,初步实现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运用数字化手段强化管理的目的。三是研究出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结合近年绩效评价工作实践经验,修订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在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四个维度细化了评价指标。四是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初步形成了包含农林水、教育、科学技术、卫生教育、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在内的18个行业领域、95个支出方向、4000余条绩效指标,推动了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和绩效管理信息化。
下一步,财政部将结合重点领域绩效管理试点,积极研究推动将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于利用第三方专业优势推动农村产权管理,健全市场化服务体系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是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在现阶段,县、乡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林权等流转服务平台是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主要形式,要利用好现有的各类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做好县、乡范围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工作。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我部从2017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摸清集体家底,加快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为农村产权管理及放活提供重要数据支撑。2021年4月,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暨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着眼于激发农村内生动力,加快构建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目前,各地多以县域为主,以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农村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市场。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北京、天津、山东、江苏等省市已建立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形成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承担起更大范围的信息整合发布和大额流转交易。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快构建现代农村产权制度,指导各地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和监督管理制度。
三、关于构建农村“三资”共享服务中心,推进村级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一些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开展集体资产清查、评估。2021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落实中央要求,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在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中,探索建立线上线下公开交易平台,提升集体资产交易的透明度。北京、天津、山东等省市明确提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改善配套措施,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农村产权要素市场化配置,让农民更加信赖市场、市场更好服务农民、让农村产权真正活起来。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推进农村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研究推动农村数字化与农业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通过共享服务、信息管理助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26日